路走得寬闊,人顯得從容 - 龍應台的自首書

自首報告
當2006年底馬英九的特支費成為一個司法事件之後,我才知道,原來首長特支費中
不需收據的那一半,可能並非首長薪水的一部分而是公務費,不能匯入個人薪資。英九
,可能因此被檢察官起訴。罪名,可能是貪汙。 我太驚訝了。從1999年秋天踏進
台北市政府成為台北市的首任文化局長開始,我的特支費的一半,3萬4000元,就是每
個月直接匯入薪資帳戶的。秘書作業自動處理,沒問過我,也沒有任何人告訴過我還有
其他的可能作法。我倒是記得跟公務員同仁有一段對話。 拿到第一張薪水單時,
非常驚訝,發現原來中華民國的直轄市政務官首長月薪才10萬塊上下,跟每天至少10幾
個小時的工作時數和巨大的政治壓力還真不成比例。我笑說,「比我的稿費還低。」
同仁笑答,「還好特支費的一半可以補上一點點。」 議會,有一年,因為「龍局長
」不「合作」,所以通過決議刪除她的特支費一半,「以示懲罰」。
> 是否有例外,我不知道,但是在個人身為政務官的經驗裡,顯然公務的慣常作業把
一半特支費當作政務官的薪資補貼;監督政府預算的議會,把一半特支費也當作首長的
酬勞,可以拿來作為「懲罰」官員的籌碼。官員自己,譬如我,要在離開政務官的職位
四年之後,透過馬英九的案件,才第一次知道,原來這叫「貪汙」。 我自詡是一
個公私分明、一絲不苟的人。上任第一天,就把自己歐洲家人的三個電話號碼親手交給
秘書,清楚交代:凡是這三個號碼的電話費,請從每月電話帳單裡一筆一筆挑出來,我
自己付帳,不用公款。 訪問文化局的海外貴賓絡繹不絕,往往不願意接受一般制
式紀念品而希望得到局長簽名的書,累積下來數量非常龐大而且昂貴,我用自己的薪水
去購買,不用特支費,因為,「局長」龍應台不能圖利「作家」龍應台。前者為公,後
者為私。 如果馬英九因為那一半特支費匯入薪資而以貪汙罪起訴,那麼我該怎麼辦
?我們6500位歷任和現任的中華民國政務官該怎麼辦?或者說,在一個現代的法治社會
裡,一個好的公民該怎麼辦? 找出法條翻到「自首」法條的定義」:
> 指犯罪人於犯罪未發覺前,向有偵察權之機關(如檢察署、警察局)或公務員(如
檢察官、警察等)自動陳述其犯罪事實,而接受裁判者。 「自首的方式」,可以
去檢察署按鈴,但是「口頭陳述或書面報告均可,書面報告不以表明自首字樣為必要。
」所以,這篇文章,就是首任台北市文化局長龍應台向全民的「自首」文件吧。
迷宮的出口在哪裡?
>
> 然而,我一個人或者6500個人的「自首」可以啟動技術層面的司法程序,但是它解
決了什麼問題呢?
>
> 道德不能處理法律問題,法律又不能處理政治問題。當道德、法律、政治糾纏不清
,真正的價值因而混沌不明的時候,急切的我們就很便宜地把責任放在司法身上,以為
司法可以提供終極的答案。可是我們明明知道,飛機時刻表可以標出台北到羅馬的里程
和時速,告訴我們一天到不到得了羅馬,但它絕不可能為我們判斷我們該不該去羅馬、
羅馬是不是我們的真正目標。 法的執行者固然必須謹守他的位置,捍衛他那一個
位置不可動搖的基礎價值,但是社會作為整體卻需要一個超出單一位置的高度。
白老鼠走不出他的迷宮隧道,因為他自始至終在迷宮隧道裡打轉,沒有高度,就無法綜
觀全局,看見出口。在司法的技術解讀、藍綠的選舉盤算、統獨的玩作的一條一條隧道
裡一遍一遍地打轉,奮力追逐自己的尾巴,以為那就是目標。 馬英九案對於我們
的社會所提出的真正問題是:我們眼光的高度要放在哪裡,才能在複雜混亂中看見出口
? 誰在乎馬英九?
> 我一向不回答任何關於馬英九的探詢。利用跟一個公眾人物共事而得到的近距離觀
察和瞭解來對外銷售「權威消息」,我認為是不道德的。但是今天似乎已經走到一個歷
史的岔口:如果馬英九被起訴,如果馬英九因為自己的「道德潔癖」而決定退出2008大
選,這樣一個人,作這樣一個決定,在台灣民主的進程中,意味著什麼? 我無意
為馬英九背書。善良的李遠哲所經歷過的痛苦,對知識分子來說是一個令人深刻戒慎恐
懼的教訓。結論是,很多政治人物都是在權力的測試之下,才在午夜變成怪獸,第二天
早上穿上西裝去上班。如果有一天馬英九被權力腐化也轉化成一個權力怪獸──我現在
、未來,都拒絕為他負任何責任。每一個人要為自己那一張選票負責。 誰在乎馬
英九,但是台灣的未來,不能不在乎。這個政治人物在或不在2008的歷史裡面,對台灣
的未來是不一樣的。是在今天特定的語境裡,我認為談一談我所看到的馬氏人格特質,
以及這個人格特質和民主文化的關係,可能是有歷史意義的。
> 而今天的特定語境就是,在歷經坎坷之後,人們開始普遍接受這樣一個邏輯:政治
是一種詐術,畢竟需要手段,「不沾鍋」、有「道德潔癖」,不與人利益均霑,不講究
「江湖義氣」,不懂得「你搓我的背,我搔你的癢」,不善於利用公家資源交換人情,
就不是一個有「魄力」、有「能力」的領袖。 這個邏輯,應不應該被質疑?
>
> 我不知道馬英九有沒有作這個或作那個的能力與魄力,但是,我們共事時,曾經發
生過這幾件令我印象深刻的事情。
> 天下為「公」 印象之一。在一次總統大選中,一向拒絕參與任何輔選活動
的我,在半夜接到一通電話,是某一位候選人的競選主要幹將;打電話的目的,他說,
很緊急了,是希望我為那位候選人寫一篇文章。 我極為惱火地回答說,不寫。而
且,這麼晚打電話,是極不禮貌的騷擾。 第二天,見到馬英九,我怒氣沖沖把這
件事告訴他,我也才明白,原來他一直有各方壓力,認為作為他的屬下的我,理所當然
應該為他的陣營輔選,他應該給龍局長壓力,但是馬一口回絕,「龍局長不會願意的,
連試都不必試。」因為不斷地被他擋住,所以才會有那個半夜的突兀電話。 印象
之二。市長室官員交代下來,一份公文就從我的科員那兒一路蓋章簽上來,最後到了我
桌上,看得我直皺眉頭。原來,某月某日某經濟園區落成,市長要去剪綵了。為了剪綵
的風光,市長室請文化局責成下屬美術館配合剪綵時段,在該園區辦一個美術展,同時
,請文化局安排現場表演節目。 我在已經蓋了好多「擬辦」章的公文上批:
1.美術館展覽屬藝術專業範圍,自有其嚴格規定之專業流程,不宜配合市長剪綵「演
出」。
> 2.文化局對市民負責,非市長幕僚。安排表演活動目的在培養市民美學則可,在「
配合」市長剪綵則不可。以上事宜由新聞處幕僚單位出面作業較妥。 公文批好了,
我把科員、科長一路到主秘都請來局長室,拿著白紙黑字的批示跟同仁溝通觀念:文化
局是獨立的,負責對象是市民,它不是市長的化妝師。文化官員應有此基本認識,從最
小處就不容許文化為政治服務,以免將來的掌權者公私不分,職權濫用。以後再有這種
指令,比照辦理。 談完後,同仁離去,主秘卻不走,面有難色,欲言又止。我知
道他有話要說。 他極坦誠地告訴我這「小白兔」:「局長,您的理念我完全瞭解,
而且贊成,但是,能不能不要形諸文字,因為公文複閱,回流的一路上每個人都會讀到
,給市長室的人難堪,就是給市長難堪,不太好。官場還是有官場文化的。您還是讓我
去用電話表達比較好,原批示可以擦掉。」
> 我默默看著這資深公務員大約足足兩分鐘之久,心中深深感動,他如此細緻而誠懇
地衛護一個「誤闖」官場的人,怕她受傷害。思索之後,我說,「明白你的細心,但是
,如果不落文字,這一路上舊觀念的公務員不會認識到文化行政獨立的重要。有白紙黑
字,才能讓公務員嚴肅地對待這個問題吧,包括市長室的公務員。」
>
> 我其實並不知道馬會怎麼反應,但這是個很好的考試吧。當天晚上,跟市長通電話
,我把這個批示原原本本道來。他聽完後輕鬆地說,「對啊,本來就應該這樣啊。這種
觀念是要建立的,很好。」然後開始談別的公事。以後,文化局再也沒有接到過類似的
指令。 在選戰開打、滿城瘋狂的時候,我難免心驚肉跳,倍感壓力:這是個不公
平的競爭;馬願意尊重我對文化獨立的堅持,換來的可能就是輸掉選舉。可是這個堅持
,又是一個不能妥協的堅持。我就在這樣的矛盾中度過和馬共事的三年半。 突然
少掉一個選擇? 寫「開放社會及其敵人」的哲學家卡爾.波普在觀察歐洲戰後的
新民主時,曾經說,徒有民主的架構是不夠的,因為填到架構裡頭去的,還是你自己的
傳統的文化。如果傳統文化長不出民主的新精神來,那個架構是沒多大用的。台灣的民
主飽受考驗,人民備受煎熬。在選舉的民主框框裡,填進去的仍是買官鬻爵、利益輸通
、公器私用、鑽營逢迎的文化,在其中如魚得水的仍是那種傳統的擅於結幫拉派、相互
哄抬的江湖人物。
> 問題來了:在這樣的氣氛、語境裡,馬英九這一個政治人物的品格特質,應該被怎
麼看待呢?我們應該把結黨營私、互通有無的江湖幫派作法看做政治的正統而批評馬英
九的「清淨自持」是一種不懂權術、眛於現實的政治幼稚病?還是把馬英九的特質裡對
於「公」的固執看做一種現代公民社會的重要價值,可以堅持,值得追求? 所以
馬英九案,並不只是一個司法案件而已;「馬英九現象」所逼問的是,我們的價值究竟
是什麼?我們要的未來,究竟像什麼?我們對於民主政治的想像,究竟是什麼?我們相
不相信現代化的優質民主真正可以在我們的傳統文化土壤裡生根?在這一個高度定住了
,清楚了,我們才能決定自己對馬英九這樣的政治人物,要如何對待。他的可能的退出
大選,對台灣的民主進程是得到,還是失去,還是無所謂? 馬英九的進退,不僅
只是「藍營」的事,就譬如民進黨的革新也不只是「綠營」的事;台灣的生存需要優秀
的政治領袖,需要優秀的政黨,馬英九和民進黨都是整個社會太珍貴的資源。
> 馬英九有沒有能力開創台灣民主,影響華人世界,這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我不知
道,不背書,不討論,但是,如果為了一個荒謬的特支費而使台灣人民對於自己的未來
突然少掉一個選擇的可能,令我不安。 我一點也不在乎馬英九個人,但是少掉一
個選擇,對人民是一種權利的損失,路,又變得更窄。 深情、承擔、責任
因此我對馬英九的所謂「道德潔癖」,是不以為然的。為了維護自己的道德形象而退出
大選,是不是把那個微小的自己看得太重了?難道馬英九不該和我們任何一個公民一樣
,關心長程的台灣的民主未來,而不是馬英九的一己形象?跟台灣的前途比起來,個人
形象算什麼? 台灣的民主,在大歷史座標上今天走到了哪一個位置?未來對台灣
,尤其在兩岸關係裡,隱藏了怎樣嚴峻又可怕的挑戰?這些嚴肅的問題逼在眼前,競選
2008,難道是為了個人仕途,而不是因為對於台灣篳路藍縷的歷史和它艱辛無比的前途
,有深情,有承擔,有責任?如果是出自對於台灣這塊孕育了我們的土地和人民的深情
、承擔和責任,有什麼阻礙是必須畏懼的,有什麼失去是需要擔憂的,有什麼忍辱負重
是不能扛起的呢?
> 歷史,需要人來承擔。人不同,歷史往往就走上了另一條路。我希望台灣多一點選
擇──路走得寬闊,人顯得從容。台灣人在迷宮裡實在努力得太久,太累,太傷了。我
們需要,迫切需要,一個寬闊的、從容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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