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la.gov.tw/cgi-bin/SM_theme?page=41d35566
※失業補助申請應備書件:
□ 1、原投保單位出具之離職證明文件。
□ 2、勞工行政機關出具之離職證明文件。
□ 3、申請人自行切結之離職證明書。
□ 4、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核對無誤後退還申請人)
□ 5、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款簿載明分行帳號之封面或內頁影本一份。
□ 6、最高學歷證書、技術士證、曾接受職業訓練之結訓證書影本(本項為參考文件)。
★記得喔要去加保健保喔不然會被罰錢喔
未婚者可以去公所加保已婚者請加附在配偶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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