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政治立場不同,提供給各位112日選舉關於『公投票』的計算方法。


在現有公投法規定中,個案要通過須跨過兩道門檻才能成立,第一個要件為投票率超過全體可參與投票人數的50%第二個要件為在參與投票的票數中須取得贊同的多數試問,如果我提出一項A君不贊同的議題進行公投,A君若要不領票以表達其反對的立場,我也可以逕自扣一頂反民主的帽子給A君嗎?A君不過是在行使反對這項議案的權利而已,不是嗎?

人民對公民投票議案有反對的權利才是真正的民主,其中最直接的就是不參與投票(不領票),接下來才是領票但圈蓋反對欄由於第二種反對方式的成功率可以說沒有(會領票投票的大多是支持提案會圈蓋贊成欄),因此宣導以第一種不參與投票的方式是反對提案最直接有效的表達而民進黨傾全力硬要以一階段來拉高公民投票率,就是為了提高跨過第一道門檻的可能性,但以一個人民可選擇參不參與的公民投票來說,這樣不是所謂的假民主嗎?

以公民投票的精神來說,是允許我們不投或是投反對票的。一般民眾因國民黨一向笨拙於闡述,而沒能直接認知民進黨以一階段投票綁架公投過第一關(50%門檻)的假民主動機。但,本人並不相信具法律背景A君不懂其中玄機,但A君仍為文與民進黨相同以扣「反民主」帽子方式打壓異己,並且企圖混淆一般選民認知,應該才是真正不讓我們有行使不投票權利的反民主打手吧!

 

拒領公投票,是對抗民進黨欲藉公投炒作民粹,摧毁選舉的不二法門,這個認知,在民間由共識而為運動,不僅顯現出台灣人民高超的智慧,也意味當邪惡瀰漫時,正義必會挺身而出。 

公投,屬直接民權,本是民主政治中的良好設計,卻被民進黨玩弄成為摧毁民主政治的凶器2004年的「公投綁大選」開惡例之先,在推行公投的宣傳過程中,民進黨動員族群,催化民粹,無可否認為陳水扁帶來了選舉利益,結果公投投票率未達法定過半門檻,陳水扁在民粹氛圍中製造出了「兩顆子彈的故事」而當選。殷鑑不遠,台灣人民豈會忘記! 
 
拒領公投票,可以徹底粉碎民進黨的詭計,只要不領公投票,則所謂「一階段」、「二階段」便再無「巧門」可施。最近,民進黨上下氣急敗壞,惡言紛紛出口,即意味拒領公投票儼然成為全民意志後,對陳水扁、對民進黨已具有使其進退失據的殺傷力。 
 
讓我們再一次呼籲:「拒領公投票!」做法非常簡單,便是進入投票所後,只向選務人員領取兩張選立委的選票,一張投政黨,一張投區域立委,公投票絕對不領。請不要自作聰明領了公投票後去圈「反對」或畫上烏龜使它成為廢票,殊不知,這張票,仍會列入「投票率」,而投票率過半,是使公投成案的要件因此,唯有不領,才是否定公投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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